原标题:门头沟:擦亮巡察利剑持续释放威力
“一年来,门头沟区开展4轮巡察,对24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问题644个,移交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83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4条,已立案查处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这是在2018年区委巡察工作总结会上亮出的一份成绩单。
把握政治定位,开展“镇街带村居”延伸巡察
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突出区域特点,抓好“三个结合”,即把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与落实“三个创建”、加快“三大功能”建设情况结合起来;把监督检查选人用人情况与落实区委“二十字”干部队伍建设原则情况结合起来;把打好“污染防治、低收入精准帮扶、棚户区改造”三大攻坚战与落实传承弘扬“讲奉献,争第一”的门头沟精神情况结合起来,确保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在延伸巡察方面,制定《门头沟区委巡察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工作方案》,第五轮、第六轮以“巡镇街带村居”的形式对59个村居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总结推广了“多听、详谈、追问、暗访、细查”的延伸巡察“五步法”。
创新方式方法,破解巡察工作常见难题
坚持把“巡什么”“怎么巡”“巡出什么效果”作为重要课题。“大家好,我叫闫亮,随一组参与了3轮巡察,就财务审计工作中的‘八个关注’重点与大家分享……”“我是二组的石蕾蕾,在第六轮巡察中发现了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方面15项问题,结合巡察做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谈几点体会……”这是巡察干部在总结会上交流工作经验的一个缩影。
及时总结巡察工作经验,科学设计巡察工作流程,构建完整的巡察工作链条。一年来,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二届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巡察工作规划》《门头沟区委巡察工作规程》《区委巡察机构人员十不准》等覆盖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各个环节和内部管理方面的37项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聘请专业财务审计人员充实到各巡察组,破解巡察工作中常见的难题,构建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巡察工作模式。
突出结果导向,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始终将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区委常委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0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区委书记直面个性问题“第一时间”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提出整改事项;区委、区政府主管区级领导积极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区纪委区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
每一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都要迅速梳理汇总反馈意见,紧紧抓住巡察整改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一通报、二公开、三监督”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整改问题510项,建立健全制度299项。
(文/胡海鸥责编/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