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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新两官法首次写入“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原标题:解读|​新两官法首次写入“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两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其中,新检察官法明确提出:法官、检察官履行职责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何写入新检察官法?23日下午,在新“两官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周玉庆回应说,“检察官恪守客观公正义务不是现在提出来的,也不是检察机关自行发明的,检察机关一直在做,检察官也是按照这个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务。这次首次在检察官法中提出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有以下的考量。”

其一,落实和体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仅是一个执法者、司法者,还是一个监督者,监督者就要客观公正。这很明显决定了检察官无论是办案还是履行其他职责,都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其二,落实和体现检察官的职业特色,“检察官不是诉讼一方当事人,还承担着一个‘护法者’的职责,有确保司法公正的义务。检察官无论是出庭公诉,还是履行其他职责,都要有一个监督职责在里面。这就是说,我们这个检察官不能仅仅是代表某一方的当事人,要避免当事人主义和单纯追诉的立场,要做到客观公正。”

其三,落实和体现联合国《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的规定,“联合国《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第13条明确规定,检察官必须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这里说的客观公正,不仅仅是我们中国检察机关一家独有的,也是各国检察官通用的一个准则。”

“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也一样。我们的总体原则是,考虑作为一个持有客观公正义务的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全面准确审查和收集证据,要坚持和落实哪些原则呢?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的原则,还有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通过这样的措施来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周玉庆强调,具体就检察机关而言,在刑事立案的环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可以让不构成犯罪、证据和事实明显达不到法定证明标准的案件,一个是不立案,另外一个是支持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里大家有一个非常有画面感的例子,那就是江苏昆山龙哥反杀案,我们检察机关积极地与公安机关沟通,最后支持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就是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新京报记者王姝编辑姜慧梓校对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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