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80%个人所得税
新京报快讯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80%个人所得税。
通知如下:
一、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80%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所得,包括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
二、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只能以一种身份享受上述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三、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编辑贾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