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失败上了“失信黑名单”代表建议给予“自救机会”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谈到了年轻人创业失败后上了“失信黑名单”的问题。
“关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现在法院是在搞‘智慧执行’,可以有很多限制条件,限制乘高铁、乘飞机。作为企业和企业家来说,商场上没有常胜将军,特别是我们国家强调‘双创’,很多年轻人都参与‘双创’”,沈志强说,一些人创业失败后上了“黑名单”,没有办法自救。“我很多的师兄弟们创业失败了,现在全部上了‘黑名单’,不能乘高铁和飞机,他就没有办法自救,所以,我们要考虑怎么样帮助这些人特别是年轻人,给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蔡素玉则谈到了一些经济案件民事执行方面的问题,“一个案件被判输的一方,法院马上就把该企业封掉,特别是把它的银行户口冻结了。这个做法就是等于判了输的企业死刑。我认为有两个方面需要修改。第一,如果案件还在进行,比如是一审判输的,该公司还在上诉,且上诉还在进行期间,不应该把企业全部冻结。当然可以限制企业把资金、财产转走,但还是应该允许这个企业业务可以继续下去正常运作。第二,如果终审这个企业被判输了,也不能采取把银行户口冻结,使企业不能运作,而是要该企业做出经济赔偿的,就要它做出赔偿,如果赔偿不了的,用抵押向银行借贷等等。让企业做出赔偿,而不是让银行冻结,冻结了等于企业不能发工资给员工,也不能做任何的买卖,收不了钱,也付不了钱。在国外都不是这样做的,不会出现被判输的企业马上就要面临倒闭和破产”。
新京报记者王姝编辑刘丹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