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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产中将哥哥砍骨折 北京一男子被控故意杀人受审

原标题:分家产中将哥哥砍骨折北京一男子被控故意杀人受审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在分争家产中,弟弟朱某拿起斧子朝亲哥哥砍去,致使朱先生头部、手部多处骨折。今日(4月23日)上午,朱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庭上,朱某称,哥哥争财产中曾威胁全家。案发当日哥哥突然从背后拿出斧子,自己情急之下抢过来朝大哥砍去。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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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朱某被控故意杀人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刘洋摄

用斧子砍伤哥哥弟弟被控故意杀人

上午十时,朱某被带上法庭,曾经被他用斧头砍伤的哥哥坐在原告席,两人均年近六十。

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10月1日19时许,朱某(男,1964年出生)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室内,因分家产问题与其兄长朱先生发生纠纷,后持斧子多次击砍朱先生头部及手部等处,致其颅骨骨折、多发头皮裂伤、左手示指近节指骨开放骨折及肌腱损伤等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杀人,致一人轻伤一级,情节较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某当庭表示认罪。朱某说,父亲去世前在北京通州区有处房产。家里兄弟三人,来往不多。案发前,大哥朱先生提出要卖房分产,三兄弟因此发生争吵。

朱某说,大哥朱先生曾威胁:“谁要阻拦把房子变卖,我就让他一起见朱某某(已故父亲的名字)。”对此,朱先生庭上承认,自己曾说过不分家产就砍人的话。

朱某说,案发当日,三兄弟没有商量出结果,大哥朱先生突然从背后拿出斧子,自己情急之下抢过斧子朝大哥砍去,“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但朱先生否认斧子是由自己拿出来的。

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成辩论焦点

在案卷中,朱某不止一次供述称,砍大哥时内心想着,“我感觉他就是个社会渣滓,当时就想把他砍死,没想过后果。”后“因为没有力气,我停止砍他了”。鉴定显示,朱先生身中11刀。公诉机关认为,朱某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导致被害人会有死亡后果的行为,因警方介入而未遂,认为其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朱某的辩护人则认为,朱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构成故意伤害罪。首先,朱某没有故意伤害被害人的动机,除了分家方案有分歧,没有其他矛盾和仇恨。其次,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不知道斧子来源,因此不能证明朱某准备斧子并率先拿出,因此不能证明其故意杀人。第三,认为被告人没有杀人的行为,而是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并认为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

据了解,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朱先生向弟弟朱某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4万余元。公诉机关对朱某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

该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潘佳锟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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