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山:把监督的“手电筒”照向自己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纪委监委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近日,房山区纪委区监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威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求掷地有声。
为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区纪委区监委多措并举,从严从紧从实将监督的“手电筒”照向自己,严防“灯下黑”。
建机构,明职责。制定《房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选取精干力量,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明确规定部门职责及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以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干部监督体制机制。
作动员,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后,第一时间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160余人参加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宣读《办法》,重申各方面纪律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房山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承诺书》。“承诺书就是军令状,出了事就要倒查责任,严肃问责……绝不能让监督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李威在讲话中强调。
强监督,严查处。在日常监督中,运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约谈提醒、风险点监督、案件回访及复查复审等多种监督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格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和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审查调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文/张承科,此信息已经分管副书记栗桂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