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府被指违规干预执法,19人受处分
22日,海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三亚市政府违规干预执法,致使违法建设行为长期未得以制止问题,被通报。
通报称,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三亚小洲岛产权式度假酒店项目突破规划许可违法建设。2012年以来,三亚市政府多次干预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的执法活动,要求相关部门为违法建筑完善手续。省海洋部门及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法定区域没有实施有效保护,未及时制止和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三亚市住建局局长黎觉行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海雄(时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宏宁(时任三亚市执法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利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原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章华忠(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力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富宅(时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傅捷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另有4名厅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此次海南省通报,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17个责任单位,135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干部30人,处级干部56人,科级干部49人;党纪政务处分118人次,诫勉处理37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三沙市委书记张军在任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时因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局部水质恶化问题,也被处分。
通报称,2016年,全省位于陆域的海水养殖场开展环评的或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均不足1%,大量海水养殖场甚至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沿海海防林。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全省海水养殖问题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截至督察时,既未按要求编制出台海水养殖规划,也未对无证养殖问题进行有效监管。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三沙市委书记张军(时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巡视员牛勇(时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总工程师潘骏(现任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工程师)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春梅(时任文昌市市长,与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发问题、部分海洋型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文昌市部分重点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力问题合并处理)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文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心奋(时任文昌市副市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文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良锐(时任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政务记过处分。另有2名厅级干部、4名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