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绩溪:扫除黑恶污浊守护天朗气清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坚持除恶务尽,扫出清风正气。”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紧扣目标任务,以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靶心,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扫除黑恶污浊,守护天朗气清。
宣传发动,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县级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扫黑除恶全员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在羁押场所和矫正人员中组织开展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宣讲工作,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保护伞”问题,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梳理排查,进一步深挖彻查问题。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信访件和查处的案件,对近年来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和信访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线索排查,重点关注资源开采、社会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瞄准恶意竞标、非法放贷等重点问题,深入细致摸排问题线索。严格执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侦破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赌博等治安、刑事案件逐案过筛,深挖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共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件,立案审查调查3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
监督评查,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研究出台《绩溪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查否件会审复核机制》,建立承办室(部)、审理、主要负责人三重会审复核机制,提升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并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点包案”工作,对各乡镇和重点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和相关责任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对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