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两周年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
据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消息,自2017年4月云南省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来,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罚没款1.3亿元。
2018年,云南省通过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旅游投诉780件,同比下降53%,全省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次、旅游总收入同比分别上涨20%以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
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云南省于2017年4月收回了全省166家旅游定点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推行实施了新的《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并启用了电子合同管理系统;自2018年9月1日起要求旅行社接团必须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对旅游团队进行动态监管。
两年来,云南省旅游市场“诉转案”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诉转案”共计325件,诉转案率为41.5%,查处涉旅案件332件,共处罚金674.4万元。其中,吊销旅行社58家,吊销导游证13人;旅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行转刑”取得突破。截至目前,云南省“行转刑”涉旅案件共14件,涉案人员91人,批捕47人,在押23人。
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两年来,云南省全面推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建立了三支执法队伍重点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设立30支旅游警察队伍严厉打击旅游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旅案件481件;28支市场监管部门旅游执法队伍,查处涉旅案件348起;146个旅游案件巡回审判机构,处理涉旅诉讼案件63起。此外,云南省工商部门还建立和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2018年10月,“游云南”APP正式上线,云南省依托该平台构建全域旅游投诉体系,使游客投诉更便捷,处理投诉更高效。目前,该平台99%的投诉可以做到24小时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间为6个半小时。
探索出一系列新举措
两年来,云南省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探索出一系列新举措。昆明市建立了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投诉较多的旅行社和旅游购物店进行了集中约谈;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立了旅游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重大违规旅游企业联合惩戒退出市场机制、旅游市场举报奖励机制等保障制度;丽江市在“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基础上,探索建立了“1+5+N+1”的综合监管模式,推行“红黑榜”制度,建立与迪庆藏族自治州跨区域旅游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据悉,2019年云南省将从落实全省旅游行业“负面清单”、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查旅游行业涉黑涉恶案件等七个方面入手,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推动云南旅游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完)(冯雨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