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政协修订常委会工作规则常委会会议可邀市民旁听
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今后北京市政协常委会举行会议时,视会议内容和需要,可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各区政协负责人列席,邀请市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邀请市民旁听。4月17日,十三届北京市政协第九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上述内容。
据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吴大仓介绍,现行北京市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由1996年八届北京市政协常委会通过,在2003年、2005年先后两次修订,至今已14年,有些内容和提法已经不适应新要求,亟需重新修订。
修订后的工作规则提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履职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动政协履职提质增效。常务委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此外,常委会召开的时间由之前的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修改为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常委会每年举行不少于两次专题议政性会议。
对于常委会的发言,工作规则也做了修订。规则提出,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安排大会发言;会议发言应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言资政要建之有方、言之有理、资之有效。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发言材料,申请发言,由会议统筹安排。
规则提出,常委会会议议题在会前或会中可视情运用互联网、委员移动履职平台等载体征求意见、协商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须在会前请假并经秘书长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参会,经秘书长批准后可在线参会,有表决事项不参加表决。会议出席情况以适当形式通报。
新京报记者何强编辑樊一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