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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作案便利店掉包真假香烟获利4200元

原标题:团伙作案便利店掉包真假香烟获利4200元

正义网莆田4月17日电(通讯员林静陈尾妹)合伙用假香烟掉包真香烟,随后将盗来的香烟卖掉换成现金。近日,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曾某、林某批准逮捕。

曾某是某鞋厂的工人,由于收入无法支付日常开销,又临近春节,于是在2019年1月中旬,伙同林某、卓某去便利店偷香烟进行变卖。三人骑了一辆摩托车,带上事先准备好的纸箱前往仙游县榜头镇的一家文献便利店,决定在那实施盗窃。

卓某按照先前约定,先进去查看便利店内人员情况,之后便在便利店旁边的马路上望风,换曾某进去。曾某带上一个空纸箱放在收银台前面的地板上,询问店员是否有中华香烟,随后要了8条硬中华和2条软中华,让店员将香烟装进纸箱,并将其放在了脚边。又询问店员是否有酒,让店员带领自己到后面的酒柜看酒。

趁此时,林某按事先约定好,拿着另外一个空纸箱走了进来,换走了装着中华香烟的纸箱。曾某见林某将纸箱成功换走后,随意指了一款酒跟店员要了10件,由于缺货,曾某顺势不要。曾某跟着店员一起回到了收银台,并将已经掉包好的纸箱拿到柜台上,跟店员要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将纸箱绑住放在地上,正当曾某要付钱时,林某就打来电话,曾某假装接电话,边听边往后门走去,走出便利店后迅速上了摩托车逃之夭夭。

之后两人找到一家烟酒行将盗来的香烟以4200元变卖掉。次日,三人决定再换一家店故技重施,但林某刚带着纸箱子出去就被老板和店员冲出去抓了个正着。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4760元,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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