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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猛于虎牢筑“防火墙”

原标题:火灾猛于虎牢筑“防火墙”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4月16日凌晨,已有800多年历史的法国巴黎圣母院突发大火,大火烧了4个多小时,屋顶崩落,玫瑰花窗烧毁,令人痛心。1983年4月17日,哈尔滨发生特大火灾,造成9死10伤。时隔36年,俗称的“83年木材厂大火”仍在哈尔滨大事记中清晰记载……

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城市,但火灾带给人们的伤痛却是相同的。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火灾5458起,死亡18人,直接财产损失2519.1万元。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加强火灾防控是永久的话题。16日,记者就我省如何布控春季防火,自查排除重大火灾隐患采访了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

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101家

近日,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动员会和推进会;全省各地消防部门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楼、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和城中村、群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区域为重点开展排查检查,制定建立了重大火灾隐患分类、整改和责任“三个清单”,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成立了专家小组,组织集体研究、综合研判,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通过各类媒体曝光,倒逼隐患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单位6855家、发现隐患4435处、整改隐患4416处、临时查封82家、停业整顿68家,其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174处、政府挂牌督办101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9家,县(区)级85家,全部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短期内能整改的,跟踪督办问效,确保隐患单位尽快整改销案;对已经整改完毕的及时履行销案、摘牌程序,并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督促隐患单位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逐级压实基层控小火责任

针对本地区冬春季火灾规律特点,制定针对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压实县乡政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村(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明确防火检查、消防宣传职责,定期督导检查;压实村居委会责任。逐岗位明确火灾防控责任,建立特殊群体家庭登记台账,确定楼院长及职责,每月上门检查隐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逐个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专兼职队员和实用灭火救援装备;逐个特殊群体家庭配备灭火器,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和与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手机联网的“一键通”无线通讯装置,发生火灾第一时间预警处置;每月对辖区养老院、幼儿园等特殊群体集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9部门联合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消防整治

日前,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下发《关于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出台将依法依规集中整治一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住宅类火灾发生。

《行动方案》规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未落实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未按规定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维修,不能及时启动配用电源和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的;公共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未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测的,要进行严格整治。对占用消防连廊、堵塞消防通道、在楼道内私安防盗门圈占消防栓、私安衣柜遮挡消防栓,在楼梯间内违规堆放杂物和在小区内违规停放摩托车、电瓶车、私接充电线(桩)等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大型车辆违规停放、“僵尸车”影响周边环境,挤占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集中治理。

《行动方案》明确,此次整治行动为时2年,各地政府主导实施,相关部门明确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困扰群众消防安全的物业管理问题。街道办事处落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和首问责任,加强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指导、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三联单”制度,即物业服务企业巡查中发现消防违规行为,要填写《住宅小区违规行为巡查、劝阻和报告处置记录表》《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和《违规行为报告书》,及时将小区违法违规行为向街道和相关部门上报,推动相关部门执法进小区。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消防安全问题,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由各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整改。

加大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

入春以来,我省受气温持续回升影响,大部分林下和草塘积雪融化迅速,火险等级普遍偏高。4月20日,全省将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这一时间段,春耕生产、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近日,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和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依法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的通知》,对加大依法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提出具体工作措施。重点解决防范森林火灾有关行刑衔接问题,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健全完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监督检查,把依法治火、依法防火、源头管住各类火源作为关键措施,对违法违规用火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做到发现一批、严惩一批、审判一批,在全省迅速形成依法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形成森林扑灭火群防群治格局。(作者:徐宝德米娜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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