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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了“渔霸”,安乡鱼虾市场又“活”了

原标题:捉了“渔霸”,安乡鱼虾市场又“活”了

本报4月15日讯“感谢警方抓获‘渔霸’,我们现在又可以进行正常的鱼虾交易啦!”今天,从益阳南县到常德安乡做鱼生意的张老板很是开心。如今,地属洞庭湖湖畔湘鄂边界的常德安乡县,小鱼小虾市场又出现了门庭若市的景象,外地商贩再也不怕有人强迫交易了。

事情要从去年5月说起。当时,安乡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多名本县和外地的鱼商贩报案,他们遭到刘某文、刘某友、严某兵等人胁迫,被强行要求签订了一份《安乡县水产收购销售运行协议》,协议中的条款均属霸王条款。该案引起了安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立高度重视,指示抽调干警成立专案组,限期侦破此案。

经安乡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调查,刘某文、刘某友、严某兵三人“主管”的安乡小鱼小虾交易市场,由刘某文负责收鱼、卖鱼,决定收进、卖出的鱼价,刘某友负责市场管理,严某兵负责记账算账,为了控制外来鱼贩擅自与安乡小鱼贩交易,涉恶团伙成员以强行收取押金,甚至跟踪、巡逻、守候、口头威胁及殴打多种方式,多次进行强迫交易,交易金额达45万元,严重破坏了安乡小鱼小虾市场的交易秩序。通过20天缜密侦查、深度摸排、调查取证,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于当年6月21日至22日,抓获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友、刘某文、严某兵。

今年3月14日,安乡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对刘某文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刘某友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严某兵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团伙成员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王智芳通讯员刘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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