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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主动适应新常态 积极谱写新篇章

原标题:贵州: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谱写新篇章

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谱写新篇章

——贵州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018年,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深化。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文件,动态调整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省直部门行政许可减少至270项、行政权力事项减少至1438项。制定印发《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服务规范》等行政许可地方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机关在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制定行政许可地方标准的省份。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编制《省直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018年版)》,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推动行政审批便民化、规范化,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制定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三级政府部门分别共有行政权力3428项、3246项、89项,实现同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行政职能、权力数量基本相近,建成全省统一的权责清单体系。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整合部门自建系统、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云上贵州等相关政府便民利民服务平台,方便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评为“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

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通过网络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等方式,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编制下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聚焦我省大数据、大扶贫、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保障等领域立法工作,推动政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出台《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6件省政府规章,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合法性审查,对120件涉及互联网、乡村旅游、高速公路、绿色金融、生态环境、精准扶贫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完成245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我省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证明事项、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其中,修改省政府规章16件,废止28件。

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各地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累计对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1320次,征集到意见建议18612条,公众意见采纳率达到88.9%。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贵阳市、安顺市组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聘请专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开展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第三方评估,黔西南自治州制定决策事项社会稳定第三方评估运行机制暂行办法,做到应评尽评。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人员组成、选用方式、选用条件、工作职责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在履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创新

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围绕“全流程重塑、全要素公示、全数据立交”,积极探索“大数据+行政执法”,利用贵安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形成大数据精准执法的贵安模式;毕节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现试点层级全覆盖,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通共享。建立完善执法信息收集和部门互通共享机制,基本形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工商云四大系统互联共享。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纳入数字环保工程,完成贵州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全面规范采集、保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失信行为信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培训考试,全年培训10133人,71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换发)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60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取得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大力加强监督和政务公开

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除涉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坚决消除各种滥用、私用行政权力的“腐败微生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重点围绕“三大战略行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8)》显示,贵州省级政府透明度排名全国第四位。

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完善行政调解程序,贵阳市出台行政调解暂行规定等,全市各专业行政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调解率100%,调处结案率100%。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六盘水市出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将行政调解纳入全市“大调解”工作平台,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28件,上升39.14%,受理5152件,受理率93.20%;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770件,结案率84.51%;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574件,上升14.33%。落实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分析报告制度,对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全省各级各部门通报。

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依托“黔微普法”微信平台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参与人数近100万人。对208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进行展播。在全省高速公路、机场、铁路等公共场所开展宪法知识标语宣传。提升行政人员法治素养。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探索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贵阳市出台关于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负向约束‘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明确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干部正向激励的前置条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平台。共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027个,创建率为80.64%。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黔微普法”微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促进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智能化、精准化。

大力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各地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保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按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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