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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自贸区协定升级实施首月进出口企业获惠约2300万元

原标题:中智自贸区协定升级实施首月进出口企业获惠约2300万元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大林通讯员马江南、余小芹)记者从广州海关获悉,中智自贸协定升级实施首月,广州海关辖区进出口企业获惠约2300万元。其中,相关企业从智利进口三文鱼、葡萄酒、水苔和贻贝等产品受惠货值约5300万元,享受税款优惠约700万元;广州海关共为相关企业出口智利的电气设备、玩具、机械器具、塑料制品、家具和服装等商品签发中智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1505份,货值2.74亿元,税款优惠约16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升级协定,对促进中智两国经济合作,深化双边经贸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中智自贸区将成为迄今我国货物贸易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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