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孩童目睹父亲家暴母亲致死检方委托团委制定帮扶方案
正义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胡玉菡)11日,最高检联合共青团中央举行“汇聚各方力量、护航孩子成长”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十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其中提到,2名未成年孩童亲眼目睹父亲将母亲家暴致死的经过,心理受到巨大伤害。山西省临汾市检察机关委托团市委所属的“青少年维权专员”制定并实施具体帮扶方案,并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孩子们逐步开始正常生活。
2018年12月,山西省临汾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丈夫家暴妻子致死案中,发现案件当事人的两名未成年子女小花、小朵(12岁、9岁)陷入了困境,于是委托团市委所属的“青少年维权专员”开展救助工作。“青少年维权专员”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小花、小朵目睹了父亲将母亲家暴致死的经过,心理受到巨大伤害。同时,由于没有其他成年亲属愿意对二人进行监护和抚养,只能由所在村委会代为监护。村委会虽然为小花、小朵安排了寄养家庭,但由于种种原因,寄养家庭也已更换过多次。
经过调查,根据孩子的情况,维权专员制定并实施了具体帮扶方案:一是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小花、小朵开展心理干预。二是积极与寄养家庭、小花、小朵进行沟通,帮助他们增进感情,改善关系,尽力为小花、小朵创造正常、稳定的家庭环境。三是与民政等部门沟通落实救助政策,并通过市检察院为未成年人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燃眉之急。通过一系列干预措施,孩子的心理创伤正在慢慢愈合,逐步开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据了解,当地团组织对未成年人社工进行培训,组建了“青少年维权专员”队伍,根据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的个性化需求,链接各方资源,对他们进行了综合有效的救助,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发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应有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指出,检察机关注重密切与共青团、行政机关、社工组织、社区、企业的联系,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共同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