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引发广泛关注。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1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政府在放宽落户条件的同时,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提高对人口的综合承载能力。
根据《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进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强调,超大特大城市既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又要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产业和人口的合理扩散,防治“大城市病”。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顺应人口就业选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的有力保障。《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应当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应当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重点群体指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对于暂时不能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要确保其全部持有居住证,以此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并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的含金量。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重点,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也能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