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滁州琅琊:1—3月份受理处置问题线索70件
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处置方式、严把处置质量,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监督管理“全流程”。对标工作规则,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细化线索处置流程,全流程监督管理。案管室统一受理信访、巡察、党风、审计、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把好受理、排查、研判、督办、入库各环节,集中管理、动态更新、跟踪督办。1—3月份,受理问题线索70件,处置了结39件;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留置1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
排查研判“细甄别”。案管室按程序将受理的线索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对交办的问题线索综合研判,从问题线索性质、特点、涉及领域等方面分析甄别,按照四类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提交问题线索排查会研究决定。多角度、多维度排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确保处置方式科学严谨。1—3月份,召开分析排查会5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4件,其中谈话提醒3人、诫勉谈话6人。
三级联审“严把关”。实行非立案问题线索处置会商联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对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流程》《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未立案类)审理流程》,对拟予以了结、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非立案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由案件审理室会同承办部门共同会商后,提请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联审决定。承办部门、案件审理室、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三级联审,杜绝处置随意性,严把了结质量关。1—3月份,联审科级以上非立案问题线索11件。(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