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庆:纪律先行助力机构改革平稳推进
近日,延庆区委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蒋达峰对机构改革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会后,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重申机构改革期间严明纪律规定的通知》,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监督推动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为平稳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区纪委区监委提出“十个严禁”:即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借机构改革之名懈怠工作、推诿扯皮、消极作为;严禁借改革之机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十个严禁”将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严格财经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要求等贯穿始终,确保机构改革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站位。区纪委区监委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先研判处置反映机构改革中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结合近期区委第六轮巡察,将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体现“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发挥信访举报“触角”作用,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的问题线索沟通机制。
强化追责问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区纪委区监委对深化机构改革中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处理。利用微信、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对机构改革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通过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检查、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深化机构改革的主体责任。(文/张星婕责编/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