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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件项目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原标题:41件项目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通知,今年将围绕抓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立法,共41件立法项目列入计划,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20件,省政府规章项目21件。

41件立法项目中,17件是力争年内完成的正式项目,19件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适时提出的预备项目,5件是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调研项目。正式项目中,年内完成立法的包括《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电力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和《江苏省营商环境优化办法》《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江苏省住房租赁治安管理规定》4部省政府规章。涉及修改的,有《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和《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部省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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