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在12个区县试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本报讯(记者龙丹梅)重庆日报记者4月9日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近日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将在12个区县试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探索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和运营模式,让农村群众吃上“放心水”。
据了解,此次试点的12个区县为渝北区、巴南区、荣昌区、铜梁区、梁平区、云阳县、奉节县、城口县、巫溪县、黔江区、酉阳县和彭水县。在这些区县将通过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中存在的设施不完善、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建设和管理不规范、运营不持续等突出问题,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同时还将探索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资金保障,探索“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管护体系。
《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作为贫困村提升的重要内容,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案》还要求试点区县采取政府补助、社会融资、水费提留、群众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资,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供水设施完善和运行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可持续运行。
重建轻管一直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方案》要求,各试点区县要以集中供水工程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分类探索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让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农村公益性岗位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推进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