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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政法系统将2019年定为“政法队伍建设年”

原标题:青岛政法系统将2019年定为“政法队伍建设年”

青岛日报4月8日讯市委政法委今天发布《关于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按照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的要求,将2019年确定为全市政法系统“政法队伍建设年”,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纪律、严作风”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全力锻造能够担当新时代重任的政法铁军。

《方案》提出,2019年是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第一年,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在政治上、能力上、作风上、文化上、保障上全面提振起政法队伍的精气神,通过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使全市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进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

根据《方案》,“政法队伍建设年”自2019年4月至12月,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改、巩固提升、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抓好政治建警、班子带警、素质强警、制度管警、文化育警、铁纪铸警、从优待警七个方面的工作,促进理想信念、战斗能力、履职能力、执法水平、队伍活力、队伍形象、内生动力七个方面的提升。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健全完善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管理机制,落实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政法委员向党委政法委述职制度;针对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深化“阳光政法”;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动态监督机制、有效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司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大力发展具有时代特征、青岛特色的政法文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建立警示曝光和社会监督员制度;落实执法司法人员身份保障制度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落实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制度。

据悉,为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政法系统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区市也将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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