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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绑定室友工资卡获取工资后遂辞职犯盗窃罪获刑

原标题:小伙绑定室友工资卡获取工资后遂辞职犯盗窃罪获刑

正义网漳州4月8日电(通讯员黄从余蔡宝莹)舍友本是互相帮忙照顾的,这个小伙却反其道而行,他分别将两个舍友的银行卡绑定到自己的微信与支付宝上,在舍友发工资的时候,先后四次共将舍友银行卡里的人民币6500元转到自己相应的账户,转完后当天辞职离开漳州。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95后南安小伙戴某发在长泰县兴泰开发区某公司上班,2018年8月19日,他在自己的宿舍内,趁没人之际,用手机拍下舍友谭某放置于床头的兴业银行卡卡号。8月21日,戴某发趁谭某睡觉,拿走谭某的手机并利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将谭某的兴业银行卡绑定到自己的微信账号,后将手机短信删除并放回原处。

得手后的戴某发于2018年9月21日又将目标放在同宿舍的另一个舍友身上,趁舍友黎某外出时将手机放置在床头充电之机,将黎某的手机卡拆下安装到自己手机上,同时拿走黎某放置在上铺的兴业银行卡,利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将黎某的兴业银行卡绑定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后将手机卡及银行卡放回原处。

2018年9月25日,舍友发了工资,戴某发立即分别通过微信充值、支付宝充值方式分四次将谭某、黎某兴业银行卡内的人民币3000元、3500元转到自己的微信钱包与支付宝余额,并于当天辞职离开漳州。

2018年11月6日,戴某发在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站南广场被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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