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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不是筐,啥都往里装

原标题:征信不是筐,啥都往里装

近日有消息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试运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可能将于近期正式上线。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将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甚至连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等信息也一并纳入,一旦在征信报告上留下负面记录,就可能会对信贷获批造成影响,而“拆东墙补西墙”、以卡养卡、发生严重违约后利用销户来“洗白”等不诚信行为,将可能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由于这次的个人征信系统增加了很多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是包括了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自然也引来各方关注。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透露,将推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频繁辞职和就业将成问题,一时引来不少争议。

征信做细本是好心,但有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则另当别论。由央行牵头的征信体系建设,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信用信息的共享,来优化营商环境、警示信用风险、降低国家发展的成本。

个人信用更多反映的是个人商业信用、经济信用,与个人收入与财富及偿债信用表现等正相关,主要记载的是还贷、信用卡还款等经济行为,反映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供金融企业参考从而避免高风险借贷。

个人社会信誉应纳入个人信用档案,但电信欠费、水电欠费等行为并非单纯经济行为,更准确地说,是富有社会性的经济行为。这种欠费的产生,有时源自于简单的个人疏忽以及复杂的住房群租关系,这样的具体情况并不适合笼统判定形成“负面记录”。

而对于频繁跳槽等职业选择,更需要审慎看待。职业选择是双向选择,不仅取决于被雇佣者的个人意愿,同时也受到雇主的直接影响。频繁跳槽有个人选择的职场惯性,也不排除用人单位的问题,是否划入征信,没有系统地归类前贸然植入难免略显草率。

从征信报告来看,当然是数据更加全面、细化、精准会更好。征信体系的建设,对于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有着重要作用。但好的出发点,不能成为征信数据盲目“海纳百川”的借口。

与收录更多个人信息的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同时到来的,还有精准的适配性和保护性。在信息的调取使用上应进一步规范,避免个人隐私遭侵犯。

针对目前国内“个人征信系统”有选择性,录入的社会信誉多为行政处罚记录等“负面”信息,反映强势机构的意愿,如何与弱势一方平衡也需要加入后期的优化选项。中国目前在个人信用征信方面没有专项法律,仅依靠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里的对诚实信用零散规定来建立个人征信系统还不够。此外,个人信用信息是被隐蔽录入的信息,应完善当事人直接知情权主动告知,并提供完善的异议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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