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品德首要条件建立失信“黑名单”
▲新华社图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东莞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分为健全职称政策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机制、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和强化工作保障等六个部分,共20条措施。
《实施方案》的说明文件称,由于目前我市尚不具备自主制定新职称体系以及自行制定评审标准的权限和资格,因此直接执行省的政策。在方案中,我市基本遵循了省实施意见的框架和内容,同时,结合东莞实际,主要针对管理和服务两大内容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细化完善评价标准做法、细化创新评价方式机制做法、细化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做法、细化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具体做法。
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从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的细化和创新。突出品德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落实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同时,完善职称诚信承诺机制,将个人职称诚信行为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加大对职称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失信“黑名单”,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延迟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实施方案》还突出了业内认可评价。要求坚持以业绩为核心,突出创新以及本地特色和行业特点。对评审权下放的专业和自主评审的单位,可试行制定符合本土需要和行业(单位)实际的量化评价指标,将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条件,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继续推广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做法,逐步提高面试答辩人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采取网络面试答辩方式。市属评委会有条件组织通用业务知识或实践操作测试的,可以试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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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完善职称评审标准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必要条件
从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的细化和创新。突出品德为先,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强化社会责任。创新能力导向,将解决重大学科问题或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标准制定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突出业内认可评价,注重履职能力和绩效,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必要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完善职称政策体系
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完善职称管理服务政策,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构建分类明晰、等级完备、动态调整的职称专业类别。在外部衔接上,促进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学位培养等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优化职称管理服务
加大向行业龙头企业等下放职称评审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向地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社会组织等下放职称评审权,促进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培养和使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评价标准制定。健全以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为主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职称网上管理服务平台和证书管理系统,构建全覆盖和均等化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
◆加强职称评审监管
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
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对用人单位申报审核的监管和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强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评审纪律。
◆创新评价方式机制
建立高级职称直报和认定制度
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拓宽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建立高级职称直报和认定制度。(记者王子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