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银消费金融去年净利润下滑59%,35亿元增资迎变动
新京报讯(记者陈鹏)中银消费金融的35亿元增资计划迎来变动。4月3日,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披露,所有投资者(博裕及红杉除外)将参与中银消费的增加注册资本,而原定由博裕及红杉承担的增资额将由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金发及中银信用卡公司承担。数据显示,2017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盈利王”——中银消费金融去年净利润大幅下滑 59.27%,被稳势增长的捷信消费金融反超。
博裕、红杉退出35亿元增资计划
中银消费金融的增资计划已披露近一年。2018年4月16日,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发布消息称,公司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中银信用卡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就其向中银消费按其在中银消费的股权比例增资约人民币4.331亿元订立增资与认购协议。在公告日期,中银信用卡公司持有中银消费全部股权约 12.37%。根据增资与认购协议,由于增资事项是按同比例进行,因此中银信用卡公司于交割后将仍然拥有中银消费经扩大股权约12.37%。
彼时,中银香港在公告中透露:中银消费的其他现有股东,即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金发、博裕及红杉,亦根据增资与认购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同意按同比例向中银消费作出增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费金融”或“中银消费”)的注册资本为8.89亿元。据此估算,中银消费金融此次增资的总金额约为35亿元。
联合资信在2018年7月份发布的一则信用评级报告称,中银消费金融已启动增资扩股计划,拟在不改变原股权结构的基础上按1元每股的价格增资35亿元,该增资计划已经董事会通过,并上报监管机构。“增资后,中银消费金融资本充足性将得到提升,从而能为后续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较好的支撑。”
不过,中银香港在2019年4月3日披露的向中银消费金融增资的信息显示,根据经修订增资与认购协议,投资者同意所有投资者(博裕及红杉除外)将参与中银消费的增加注册资本,而原定由博裕及红杉承担的增资额将由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金发及中银信用卡公司根据其各自于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前在中银消费的股权比例承担。因此,中银信用卡公司就经修订增资事项应付的总代价将为约人民币5.059亿(相当于约港元 5.905亿元)。
中银消费金融最新增资信息
据其介绍,目前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金发、中银信用卡公司、博裕及红杉分别持有中银消费约40.02%、20.64%、12.57%、12.37%、 9.9%及4.5%的股权。在完成经修订增资事项后,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金发、中银信用卡公司、博裕及红杉将分别持有中银消费总股权约为42.80%、22.08%、13.44%、13.23%、5.81%及 2.64%。
“失王冠”,中银消费金融净利润跌59.27%
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原银监会批准建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得益于股东的资金、成本和场景等红利,搭上互联网快车的中银消费金融近些年业绩增长迅速。
从官网介绍看,中银消费金融的产品分为信用贷款、商户专享贷、互联网贷款三大类,覆盖场景包括教育培训、装修、汽车、租房、婚庆等,也针对职场人士和大学生等提供信用贷款。
联合资信的前述报告透露了中银消费金融的部分经营数据。截至2017年末,中银消费金融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7家一级区域中心,部分区域中心的经营范围扩大到地级市及部分市辖县乡。截至2017年末,中银消费金融资产总额397.91亿元,其中贷款净额381.38亿元;负债总额362.48亿元;不良贷款率2.82%。2017年,中银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40.05亿元,净利润13.75亿元。
高达13.75亿元的净利润,是2017年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的盈利“王者”。据新京报记者彼时统计,在间接公布2017年业绩的8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和中银消费金融当年的净利润都超过了10亿元,分别为10.22亿元、11.89亿元和13.75亿元。在同时期,一些上市农商行的净利润尚不足10亿元。比如,江阴银行、无锡银行、吴江银行和张家港行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8.08亿元、9.95亿元、7.31亿元和7.63亿元。
不过,按照一些上市公司股东最新披露的盈利数据,上述三家头部消费金融公司的业绩位次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的净利润分别是13.96亿元和12.53亿元。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一则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2018年度的净利润是5.6亿元。2017年的“盈利王”中银消费金融去年净利润大幅下滑 59.27%,被稳势增长的捷信消费金融一举反超。
中银消费金融2018年业绩
2018年内三度被罚298.68万元
近年来,一些非正规军的现金贷平台遭遇严监管,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亦是。
在2018年,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遭遇处罚的机构包括中银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和杭银消费金融,合计领到5张罚单,相关公司及人员合计被罚382.68万元。其中,中银消费金融一年内三度被罚,合计被罚没金额达298.68万元,成为罚单数额最多的消费金融公司。
2018年4月17日,原上海银监局开出的一则罚单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处罚信息显示,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最终被警告并罚没合计138.68万元。据投资者报此前的报道,中银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早期扩张时期,中银消费金融的确存在以“外访费”、“动用费”等名目乱收费的现象。
中银消费金融领到的一则罚单
在2018年下半年,中银消费金融又连续两次领到罚单。上海银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5年至2017年间,中银消费金融部分消费贷款业务存在三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踪检查贷款资金使用”。因此,上海银监局对中银消费金融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 150万元。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
不久后的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开出一则罚单。因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中银消费金融被处10万元的罚款。
联合资信在前述报告中指出,消费金融行业监管的逐步加强在给持牌机构带来一定优势的同时,也使得消费金融公司业务结构以及风险取向面临着一定调整压力。
记者邮箱:chenpeng@xjbnews.com
新京报记者陈鹏编辑程波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