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迈科金属集团回应执行风波牵出德正系159亿骗贷案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赵毅波)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之后,西安最大民企迈科金属集团发布公告作出回应。
4月4日,新京报记者自上交所获悉,迈科金属集团发布公告称,执行案件涉及本公司财产的可能性极小,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产负债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稍早前,3月28日,新京报独家报道,迈科金属集团被西安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19)陕01执恢180号,立案时间是3月19日。
根据迈科金属回应公告,此番执行事件,牵出一家名叫德诚矿业有限公司的青岛企业,工商资料显示,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背后股东为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和股权穿透后的主要股东均为陈基隆。此前,陈基隆控制的德正系骗取资金高达159亿余元,引发轰动。
时间回溯至2013年。
迈科公告显示,2013年新加坡大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35.7%的股权出质给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作为迈科金属在民生银行8亿元人民币专项融资额度的担保。
迈科公告披露,专项融资系用于本公司与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德诚”)长单项下的采购业务保证金,授信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为借款人,青岛德诚为专项融资的实际用款人。
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平台显示,青岛德诚矿业为德正系旗下,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和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迈科与德正系此番合作之前,德正系危机已经出现。
青岛法院称,自2012年11月起,在“德正系公司”严重亏损、已明显不具备还款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为继续获取资金,采取种种手段,大肆骗取其他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59亿余元。
在德正系危机已现之时,迈科为何要与之合作?迈科未有在公告中披露原因。
资料显示,迈科集团贸易有铜、铝、铅、锌、镍、锡等有色金属及相关矿产品。集团通过进出口和转口、内贸采购和销售、进出口代理、委托加工等多种贸易形式,形成了以西安、上海、深圳为中心,覆盖全国,延伸至中国香港、新加坡及东南亚等国家的市场营销网络。集团电解铜销量常年占中国精铜销售量的15%以上,占进口市场份额30%以上。
今年1月,青岛法院通报2018年民商事、刑事审判、执行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陈某某等犯合同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案。
法官对此点评称,本案犯罪行为之所以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能够持续存在,除了犯罪手段的复杂性和迷惑性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被害单位在经营中偏重于追求经济利益,对于风险防控的意识不高、措施不足。
迈科金属在2018年一则发行文件中称,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规范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迈科金属集团在最新公告中表示,2014年青岛德诚出现经营凤险,导致8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无法退还本公司用于偿还民生银行。2014年6月,民生银行分别向青岛德诚及大陆咨询发出提前终止专项融资的通知,并开展债务追偿工作。
在此情况下,2015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中院”)依民生银行申请作出(2015)西中执证字第0008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执行迈科、大陆咨询及青岛德诚总计等值于8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虽然德正系坍塌,其质押担保仍在。
据迈科披露,实施前述融资时,青岛德诚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的大陆咨询以其持有的霍煤鸿骏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青岛德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公开资料介绍,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境内,总资产92.2亿,以电解铝生产加工为主营业务,公司电解铝厂总体规划为40万吨,公司自备电厂总装机容量规划为600MW。
工商资料显示,霍煤鸿骏铝电的股东包括三个,分别是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加坡大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这次执行其后生变。
迈科公告披露,2015年11月,民生银行向西安中院申请退出该案的所有执行程序。2015年11月,西安中院作出(2015)西中执证字第00080-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案件执行程序,待具备执行条件后恢复执行。
新京报记者获悉,德正系案发后,其大批资产即遭到公安机关冻结。德正系资产的处置,与其司法审判进程密切相关。
2018年12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合同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十亿一千二百万元,以合同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贷款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基鸿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至2014年,“德正系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张家春、薛键及毛小兵行贿。
随着案件迎来判决,德正系资产处置被提上议程。
据迈科披露,2019年3月19日,民生银行向西安中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12月26日,民生银行将《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通过滨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挂牌转让,嘉兴宝联投资合伙企业以8亿元人民币受让了民生银行债权。
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作出(2019)陕01执恢180号执行裁定书,认为霍煤鸿骏股权己具备处置条件,决定恢复执行该股权,并作出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大陆咨询持有的霍煤鸿骏公司35.7%股权。”
迈科金属集团表示,霍煤鸿骏股权的评估值约为20.45亿元人民币,完全可以覆盖专项融资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
新京报记者获悉,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安排霍煤鸿骏股权的拍卖工作,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国电蒙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多次与西安民生银行接洽,要求行使优先收购权。
新京报首席记者赵毅波编辑刘晓阳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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