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7000万元补贴购买清洁能源汽车
本报4月3日讯(记者李银通讯员朱莹莹)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财政将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涵盖购置端、使用端的财政政策,切实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让更多清洁能源汽车上路。
据介绍,在购置端,我省财政将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汽车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降低购车成本,提升清洁能源汽车使用的经济性。具体而言,对于税收政策,我省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政策。
同时,在财政补贴上,我省对2019年6月之前购买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继续按同期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补贴;2019年6月之后地方购车补贴政策退出。购置补贴退出后,财政部门将从购置补贴转向运营补贴,加快研究对清洁能源物流车、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旅游车、货运车等给予运营补贴,助推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
据悉,财政部门将尽快清算下达2019年省级预算安排购车补贴资金7000万元,确保发放到消费者手中。此外,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预计今后还将投入4亿元,支持公务领域率先启动清洁能源化工程,全力保障公务用车清洁能源化资金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确保省级党政机关“力争2025年前后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报废周期外的公务车100%清洁能源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