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年多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1.2万件
本报4月3日讯今天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省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计12150件,多家法院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即日起到10月底,全省法院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为期7个月的“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
近年来,根据我省“三山四水两湖”生态环境实际,长沙、岳阳等4个中级法院和岳阳君山、长沙开福、郴州资兴等6个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省法院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护湘江“母亲河”、洞庭湖“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服务保障我省“五化两型”和“美丽湖南”建设。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计12150件,审结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0件。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将加大对长株潭地区及全省大型重化工企业钢铁焦化企业、大型矿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大对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东江湖水域、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案件审判力度;加大对长株潭、郴州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案件的审判力度;全面加强林业、矿业等生态资源保护;加强渔业、湿地及珍危动植物等生态保护。此外,还将大力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记者虢灿通讯员邱杨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