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门头沟:多措并举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
近日,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召开会议,部署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期间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强化履职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加强财务、公车监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推动移风易俗。
节日期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镇街、村居、陵园等重点部门,严查“八个严禁”落实情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通过推送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文/杜玉华责编/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