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二中法院出台21条举措

原标题:市二中法院出台21条举措

本报讯(记者黄乔)4月2日,市二中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辖区法院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该《意见》结合渝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该院辖区法院实际制定了21条举措,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意见》指出,市二中法院辖区集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立足辖区实际,全力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辖区法院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

重庆日报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为依法惩治涉农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市二中法院将从严从快惩处“村霸”“市霸”“行霸”等农村黑恶势力,打击农村基层“微腐败”“蝇贪”,惩治危害农村社会安全、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

在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方面,将依法妥善审理因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农村摒弃高额彩礼、干预婚姻自由、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弘扬传统道德,培育家庭美德。

同时,还将强化环境资源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乡村土壤、水源污染等各类涉农环境资源案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就地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案件中的适用;推动形成多位一体的“网格式”生态保护格局,筑牢乡村生态环境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另外,市二中法院还将加大对乡村地区司法资源投入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坚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提升乡村司法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护民举措,建立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立案登记特别识别标记、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工作机制,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工作方式,加大诉讼释明工作、涉农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

相关阅读:
省委部署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检查推动 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三个专项行动” 人民日报: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