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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5月起调整成183天

[国税总局: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国税总局发布公告,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相关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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