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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陪餐”变成简单的一起吃饭

原标题:别把“陪餐”变成简单的一起吃饭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校长、家长陪餐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于4月1日起开始执行。记者4月1日采访发现,长沙市已有多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提前实行“校长陪餐制”,并正在对家长陪餐制进行细化,将为家长开辟监督、陪餐渠道,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详见本报今日A03版)

每次曝出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便将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推上风口浪尖。前不久发生的成都七中校园食堂食材不合格事件,更是让解决校园食品安全成了迫在眉睫之事。此时三部门联合印发《规定》,无疑也是为了尽早尽快解决问题,回应民众的呼声,安抚广泛的焦虑情绪。

其实在2012年国家教育部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时,便提倡和要求学校应陪餐,餐费自理。其目的就是用责任捆绑的方式,为营养餐多添一个安全阀。只是这么多年来,“校长陪餐制”并没有在各地形成常规机制,而有的地方即便执行得不错,但由于在选料、制作、配送、供餐等其他环节把控不严,缺乏制度规定严把质量关,也没有问责机制去提高违法成本,以至于“校长陪餐制”最后也陷入了尴尬境地。

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校长陪餐制”当然是很有必要的,“陪餐”不仅仅是与学生一起吃饭那么简单,它更是为了激发学校管理者的责任意识,让他们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学生共担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让学校管理者下意识地对食堂食品制度流程进行自发监督,同时也能够增进与学生之间的感情。但仅有“校长陪餐”显然也是不够的,就像人们质疑矿长下井能否根治矿难、领导拍板会否解决民生困难、企业人员喝下牛奶能否证明产品没事一样,“亲力亲为”终究只是一种有限的影响力,最关键的还是要在综合机制上发力,把每一个环节都监督到位,才能堵住校园食品安全的漏洞。

如今大多数学校食堂都是外包或自营两种模式,这其中就牵涉到对外承包时有无透明的招投标制度,是否公正公开地将这一制度付诸实施。一旦有人情关系在其中,那么必定会形成腐败,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除了校长陪餐,与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使供餐企业因害怕供餐资格被取消,或怕产生恶劣的负面影响,从而确保所供食品的安全。此外,各地食药监、卫生等监管部门更应从食材来源、制作和配送等环节实施常态化监管,能够经得起全面追溯,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并避免流通到下一个环节。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也应纳入监管之中,这一点,长沙市长郡滨江中学就做得不错,采取成立“护校队”的模式,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护校队成员都会到学校周边区域巡查,劝导孩子们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也会定期联系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街道、社区的食安专干,每个季度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保证校园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须久久为功。希望在“校长陪餐制”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都能联动起来,确保各环节的安全,让学校不再陷入食品安全危机,让广大家长放心。■本报评论员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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