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海关明起执行新增值税税率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辜振成)日前,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按照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部署要求,海口海关自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今年将为我省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超10亿元。
据海口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海口海关已根据部署要求,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此次又将增值税税率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
按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今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超10亿元。目前,海口海关已经对进口增值税税率参数进行调整,组织学习掌握增值税改革政策,保证各通关渠道及时准确执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