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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地方政府举债“前门”

原标题:开好地方政府举债“前门”

□ 本报记者 董碧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有何意义?如何实现目标任务?

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刘昆在记者会上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具有发行早、成本低、期限长的特点。比如,今年1月份各地发行的新增债券平均利率较2018年平均发行利率下降约55个基点。此外,各地发行新增债券平均期限是7年,较2018年平均发行期限增加了1年,实现债券期限和项目期限相匹配,避免不必要的偿债压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封北麟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一种形式,与一般债券相比,更强调项目收益与融资的自求平衡,有利于形成专项债的封闭运行管理体系,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自2017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细分品种已经从轨道交通、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扩大到乡村振兴、医疗卫生、高等教育、生态环保等领域,极大丰富了地方政府的选择空间。”

“无论是规模还是品种,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扩容,有助于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纾解地方政府融资困境,降低地方政府违规融资冲动,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封北麟说。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地方利息负担。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问题,不能搞“半拉子”工程。

财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前2个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821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4560亿元,发行专项债券3261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6961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388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078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60亿元。

“综合来看,2019年政府债务政策表现更为‘积极’,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仍将处于国际警戒标准以内,总体安全可控。”封北麟说,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强化债务资金集约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是确保以后我国政府债务与社会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必要举措。

“在开好地方政府举债‘前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国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多元化的特征,要注意统筹平衡政府性基金、政府产业基金、城投债、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各类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渠道撬动的公共投资支出。”封北麟说。

封北麟认为,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支撑。应持续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要开好“前门”,稳步推进政府债券管理改革,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又要严堵“后门”,守住法律“红线”,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

专项债资金将用在何处?刘昆表示,重点还是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和补短板。一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尤其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污染防治项目。二是支持重大发展战略。比如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铁路和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重大水利设施、乡村振兴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将重点支持在建项目续建。

刘昆表示:“为确保专项债券尽快发挥效益,我们将督促各地提前做好发债融资的准备工作,加快债券资金的拨付,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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