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迫未成年卖淫 陕西西安一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新京报快讯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3月30日消息,3月28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团伙组织卖淫案出庭支持公诉。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温某伙同辛某等人以招募、雇佣等方式,组织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并形成恶势力团伙。由李某(已判)等人为该卖淫地点物色卖淫女,被告人温某、辛某组织张某(已判)等人望风和接送卖淫女。被告人温某、辛某从中获利并给以上人员发放报酬,被告人郭某明知辛某等人组织卖淫,仍协助其对卖淫女及嫖资进行管理。
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期间,该团伙通过劝说和恐吓等方式,控制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强迫被害人在温某、辛某经营的卖淫场所,卖淫30余次。2017年10月,被害人被家人解救并报警。2018年6月、8月,被告人辛某、郭某、温某悉数被公安机关抓获。
最终,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温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辛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郭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彭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