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月1日云南全省企业登记需实名验证
为保证企业登记事项真实,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全省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以下简称“实名验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凡在我省范围登记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备案)登记,都需实名验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暂不实行实名验证。
在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前,相关需要实名验证的人员使用手机下载“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在APP依次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开始日期、身份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实名登记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然后进行刷脸比对,完成本人实名验证,自行设置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设定参与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完成上述操作后,方可开始企业注册登记申报。
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是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真实性的基础措施,对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同时强化业务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企业登记实名验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