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彭耀峰受贿、洗钱案一审在岳阳中院开庭
3月28日,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拆迁处三科原科长彭耀峰涉嫌犯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7年,彭耀峰伙同其兄彭旭峰(在逃),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张某、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承租土地、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上述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另外,彭耀峰按照彭旭峰的安排,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账户,将彭旭峰部分受贿所得转移至境外。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彭耀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彭耀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被告人亲属等30余人旁听庭审。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