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务员晋升职级怎么定,看清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指出,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规定》指出,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规定》还就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共有七章34条,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