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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精神病人回归社会之困

原标题:涉案精神病人回归社会之困

一年来只出所13人,不到应出所人数的十分之一

近500名精神病人,年龄最大的81岁,住院8年以上的占46%,滞留时间最长的达到了38年

实践操作中,各地多存在医疗机构缺乏法律定位、精神病人治愈的标准难掌控、病人出院难、运转经费困难等诸多困惑

原题:滞留强制医疗所最长达38年

涉案精神病人回归社会之困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岳阳

苏强左手拿着一颗小电子元件,右手拿着一根短金属线,熟练地把金属线穿过一个小孔,桌子上堆满了已经加工好的电子元件……这是记者近日在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工疗室看到的一幕。

6年前的一天,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的苏强,突然觉有人要害他,他拿起菜刀将自己的孩子杀死了。案发后,经法定程序鉴定,苏强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他被送到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接受强制医疗。

在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像苏强这样的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有近500名,年龄最大的81岁,年龄最小的19岁。

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两高”司法解释及公安部刑事办案规则也相继对该程序作出规定,这标志着强制医疗程序在我国全面确立。

但收治全省涉及故意杀人等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湖南省强制医疗所,目前,已康复的病人回归社会却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病人康复后出所难;二是病人康复回归社会后继续服药难。

这两大困扰强制医疗工作的难题,已引起了相关专业人士的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张涤,就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完善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相关立法建议。

那么,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康复回归社会到底难在何处?为破解这一难题,法律界人士、强制医疗工作者又有何良策?法治周末记者近日探访了湖南省强制医疗所。

只收三类重刑犯的医疗机构

微风徐徐,花香扑鼻,院子围墙边几块空地上,几株不知名的白色小花在风中摇曳……。

走入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象。对于围墙西边的一大片空地,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所长雷景群有自己的打算。

“我们准备筹资把这些空地利用起来,开辟成农疗区,让病情稳定的病人在这里学点基本生活技术,为康复后回归社会做准备。”在雷景群看来,让这些精神病患者参加适度的劳动,对身体康复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1982年开始,湖南省开始收治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当时由位于怀化的安江精神病监护所收治。

2011年,湖南省将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的收治归口公安机关管理,并在岳阳市平江县设立了湖南省安康医院(2013年改为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归湖南省公安厅直接管理。

在湖南省强制医疗所管教大队大队长魏朝辉印象中,成立之初的湖南省安康医院条件十分艰苦。“场地都是租用的两栋办公楼,病人食堂、洗衣房、仓库都是临时搭建的板房。”

为了充实警力,还从平江县公安局借调了15名民警,包括社区民警、交警、看守所民警等,魏朝辉就是当时从平江公安局借调过来的派出所民警。

2011年8月,筹建中的湖南省安康医院接管了怀化市安江精神病监护所的305名病人,魏朝辉也是从这时开始接触到这类精神病人。

由于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是全省唯一一家强制医疗机构,受床位和出所不畅的制约,2014年9月,湖南省公安厅与湖南省卫计委联合下发了文件,明确湖南省强制医疗所仅收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放火造成重大损失这三类犯罪对象,涉及其他犯罪的由各市州建立强制医疗点予以收治。

想方设法使其康复回归社会

糖尿病饮食、低盐低脂、低嘌呤饮……

在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康复治疗中心配药室,墙上订有一块黑板,上面详细地记录着每个特殊饮食病人的名单。已经配好的药丸,放在一个透明的盒子里,盒子里还插着一块纸片,记录着药物的成分和服药病人的姓名,主管护士陈明正在核对病人的用药情况。

“我们对这里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完全按照正规医院治疗病人的标准在实施。”陈明说。

有28年从警经验的易文军现在是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康复大队大队长,他向记者介绍,治疗康复中心现有5个病区,人数最多的是一区,有100多人,主要为老弱病残,最少的是五区,是女病区,有59人。

记者看到,这里的康复治疗环境井然有序,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这里没有吵闹,没有打架,病人之间有时还相互照顾,有的搀扶老病人行走,有的给病友喂饭吃,有的协助护士给病友吃药……如果不是层层的铁门以及窗户上的铁栅栏,这里似乎与一个普通的医院别无二致。

记者来到五病区时,这里的女病友在女民警的带领下,正在做广播体操。而此时,在劳动技能培训区,有的病人正在熟练地将电线来回穿梭制成电子线圈。医疗所给他们的劳动提供了报酬,一个月下来,最多有400多元钱的收入。在康复区,有的病人躺在按摩椅听歌静养,有的在乒乓球室打球,有的在学习古文经典。

“虽然这些人都犯过案,但他们是精神病患者,我们不能把他们当罪犯看待,而要积极协助医院治疗他们,想方设法使其康复回归社会。”雷景群对记者说。

在调到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工作后,新的所领导班子提出了“康复与安全同等重要”的办所理念和“治病与治人”相结合的管理理念。有一次,所领导看到一个病人拿着一张垫包子的报纸念着给其他的病友听,病友们听得津津有味、开怀大笑。随后,所领导便多方联系,开展捐书活动,很快就在所内建立了图书馆。

病人们在这里除了看书外,还可以做一些其他小手工制品。在图书室的桌子上,就摆放着一些病人的手工刺绣作品,如果不是工作人员的介绍,记者很难相信这些刺绣出自精神病人之手。

滞留时间最长达38年

良好的康复治疗环境,使一些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这里得到了康复,于是,他们向往着回归家庭和社会。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这些已康复的病人回归社会之路还存在困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已不具备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提出申请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

但在雷景群的印象中,目前由家属或被强制医疗人自己提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不足5%。

“这些病人的家属们担心病人出院后再犯事,所以都不愿意接回去。”在雷景群看来,现在已康复的病人出院难,是强制医疗所面临的困境之一。

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现在所治疗的共有近500名精神病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1岁,住院时间5年以上的占78.6%,8年以上的占46%,滞留时间最长的达到了38年。

现年81岁的吴某福系临湘市长塘镇人,因为年龄偏大,他现在生活自理能力很差,医疗所只好请其他病友一起照顾他的饮食起居。2014年,他因为怀疑自己的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将妻子杀害。案发后,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福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他被送来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治疗。经过4年的治疗之后,吴某福基本已经康复,但其亲属因为担心他回去之后再发病,不愿意接他回家。

而1982年被送进怀化安江精神病医院治疗,后又转到湖南省强制医疗所治疗的杨某安,本来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出院,但因为他已经找不到家属,所以一直不肯出院,目前已经滞留在医疗所长达38年。

雷景群透露,2018年,湖南省强制医疗所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争取到了一些病人家属配合,但一年来也只出所13人,仍不到应出所人数的十分之一。

对于家属来说,本来应该给予精神病人更多的关心和照顾,让他们得到继续治疗。而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家属、村民、村干部等都不愿意精神病人回归,认为应该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去管控。

雷景群担忧,由于病人长期滞留,强制医疗所快成为了养老所,外面需要收治的病人收不进来,强制医疗所的社会效益难以最大化发挥。

强制医疗所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取的一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湖南全省法院共决定强制医疗对象为388人,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共收治118人,剩余人员目前滞留在不同的场所。

为了解湖南省各市州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及管控情况,2018年7月,湖南省强制医疗所组织4个工作组对全省14个市州及部分县区进行走访调研。调研组发现,大部分市州在当地精神病医院都指定了强制医疗病区,但普遍存在着床位少、医疗资源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病人医疗费用难于解决等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精神病人康复后,解除对患者强制医疗遭遇难题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常有发生。

在广西的一起案例中,一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被告人被鉴定为作案时属于发病期,属无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经过13个月的治疗,医院评估认定其已达“临床治愈”标准,人身危险性评估为“0级”,符合强制医疗解除条件。法院审理这起解除强制医疗案,医院认为当事人可以出院回家了,可当事人的两个儿子却以在外打工忙为由,对此顾虑重重。

医疗机构缺乏法律定位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虽然法律规定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但在实践操作中,各地多存在医疗机构缺乏法律定位、精神病人治愈的标准难掌控、病人出院难、运转经费困难等诸多困惑。

湘雅二医院精神科主任王小平认为,目前,精神病人医疗之所以无法健康流动,除了经费的问题外,各部门之间也缺乏统筹协调。他建议,精神病人的合理安置,涉及到医疗、民政、司法、社区等多个部门,应统筹协调处理。

“强制医疗,是解决‘武疯子’伤人的很好路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立法上过于原则性的规定,使这一措施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黄捷认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自2012年确立至今,对特定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转为司法问题,立法者保护“社会安全”和人道救治“精神病患者”的初衷得以基本体现和落实。但数年的程序运行观察,实践中则各类不足和问题渐有暴露。

以精神病人治愈的标准问题为例,国内专家认为有3个标准:一是精神症状大部分或完全缓解,二是自知力部分或基本恢复,三是目前无伤害自身或他人的行为以及风险。

“但是这一鉴定结论到底应该由什么医院作出,没有相关的规定。”黄捷对记者说。

黄捷透露,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没有进一步规定强制医疗程序和强制医疗机关,“两高”的司法解释及公安机关的办案规定没有涉及强制医疗救治机构,也没有对强制医疗经费作出规定,这给强制医疗机构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黄捷建议,应将强制医疗纳入财政预算或建立强制医疗专项资金,由强制医疗机关根据法院制作的强制医疗决定书,按人数每年申请划拨治疗经费。

那么,涉案精神病人治疗康复后,如何加强对其监管?

黄捷认为,应建立社区辅助治疗机制,加强解除强制医疗后的事后监督。除责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之外,应当发挥社区辅助治疗的功能,建立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免费供药,组织协助医疗机构、民政部门等定期回访,指导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南省拟在永州、常德、郴州、株洲、衡阳、怀化等市州选择四五个医院,作为湖南省强制医疗所的继续康复片区安置点,主要安置对象为经过评估可以出所、但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精神病人,所需费用由该所通过医保解决,差额部分由病人所在市州政府分担。

(因涉及隐私,文中患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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