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创板防欺诈发行 保荐人先行赔付险靠谱吗?
新京报讯(记者 潘亦纯)科创板来袭,3月22日,首批9家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获得上交所受理。作为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保荐人,业务风险也如影随形。证券时报近日报道称,日前一家华南中型券商董事长透露,“近期市场上正在推一款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目前已有一家大型投行认购”,据了解,这款保险产品由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设计,目前共保体成员内的保险公司有15家。
新京报记者多方打听了解到,共保体确实已经成立,也在研究相关保险的推出,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并未有企业真正在科创板上市,所以相应的业务也没有正式落地。
推出近三年 仍属“小众险种”
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指的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因该被保险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而构成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导致发行人首次被中国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后,对于被保险人因此需履行其就被保险发行股票的先行赔付责任而实际支付的补偿金及相关费用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这一险种并非新鲜事物。据媒体报道,早在2015年,平安产险、人保产险、太平洋产险以及大地财险就以共保体的形式,推出了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中规定,招股说明书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及承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据悉,针对此类单一风险,该保险可提供最高达3亿元人民币的保障限额。
2016年底,平安产险率先推出首单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险。为分散风险,有券商开始了解并买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
近年来,由于上市公司因欺诈行为屡遭重罚,券商自身压力和风险意识也随之提高。如2016年7月份,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兴业证券出资5.5亿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这是境内确定保荐机构“先行赔付”以后的首个案例,也是A股市场IPO(首发)造假案发后垫付理赔第三例,前两例分别为万福生科IPO造假平安证券先行垫付理赔、海联讯IPO造假大股东垫付理赔。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师王鹏鹏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本质上是一种替代保险,是替代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保荐人、律所、会计师等)等责任主体赔付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造成投资者损失,不仅有效地化解了上述责任人的风险,而且也有利于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从公开资料来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目前还没有理赔案例。由于服务对象主要是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虽已推出近三年时间,此类保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也属于“小众险种”。
保费高风险大 定价是难题
有分析认为,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急需突破。例如逆向选择问题,一般而言,大券商风控能力较强,因此,投保意愿不足,但中小券商则相反,其投保意愿更强烈,因此,保险公司承担此类保险的风险也就更大一些。
另外,由于每家券商实力不同、所保荐的上市公司也有所区别,所以如何对保险进行费率定价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也是难题。不过,由于市场确实有此类需求,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赚取高额保费,也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
一位中小型财险公司非车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的保费一般会根据客户的资质情况、股票发行量等信息制定,但基本上费率会在1%上下浮动。以3亿元保额计算,即使费率只有1%,保险公司也能有3000万元的保费收入,这一保费体量即使对于保险共保体而言,也是相当可观的。
券商希望监管做出相关风险指引
“从目前的各项政策来看,该风险并未在科创板项目上有明显升级。”记者从一保险业人士处获知,各大券商仍持续关注自身的先行赔付风险,尤其是中小券商。通过前期调研发现,对于先行赔付风险的转嫁方式,券商普遍还是希望有风险解决机制可解决相关风险敞口,并且业界普遍希望监管部门做出适当的指引。同时,保险业也希望为证券业就其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在化解券商风险以及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自身优势。
“在科创板要求保荐机构‘跟投’的趋势下,已对中小券商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若监管层就科创板出台化解先行赔付相关风险的指引,除了可为券商转移相关风险外,更可为其释放原本该计提的风险准备金。预计证券业将会反应热烈,也给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补偿再上一层保险。”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目前,科创板尚未开始交易,由于制度设置的原因,科创板的风险与其他交易板块不尽相同,对于如何弥补投资者损失等也还在研究当中。最终,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能否在科创板实行以及怎么结合调整,有待观察。
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 编辑 陈莉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