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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爆炸事故环境监测通报:新丰河闸内氨氮仍严重超标

原标题:响水爆炸事故环境监测通报:新丰河闸内氨氮仍严重超标

3月23日下午,江苏盐城,两辆消防作业车正对化工厂区事故现场进行冷却稀释。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京报快讯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号消息,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闸外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根据24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均低于标准限值。

自22日12时起,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环境空气连续稳定达标。

新丰河:闸内24日10时氨氮浓度为454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226倍;苯胺类为4.15毫克/升,超标40.5倍;二氯甲烷为0.369毫克/升,超标17.5倍;化学需氧量为303毫克/升,超标6.6倍;二氯乙烷为0.168毫克/升,超标4.6倍;三氯甲烷为0.092毫克/升,超标0.5倍。闸外因退潮水少无法采样。

从变化趋势看,新丰河闸内24日10时苯胺类浓度较22日18时以来有一定程度下降,氨氮仍然严重超标。

新农河:闸内24日10时因水少无法采样,闸外因退潮水少无法采样。

新民河:闸内24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闸外因退潮水少无法采样。

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4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环境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编辑 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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