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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制裁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法打击虚假诉讼侵害企业家民事权益行为

原标题:依法制裁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打击虚假诉讼侵害企业家民事权益行为

日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提出,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牢固树立文明、规范、审慎的司法办案理念,坚持依法、平等、全面的民营企业保护原则。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为民营企业提供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要依法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民营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对涉案企业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细化涉案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既要有效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慎用强制措施,不得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尽可能采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意见强调,要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处理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和企业家信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虚假诉讼侵害企业家民事权益,受害人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法应予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规定,要依法助推民营企业良性发展。妥善审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案件,依法制裁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的公司纠纷案件,维护各类投资主体的股东权益,畅通股权转让渠道。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妥善审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探索灵活有效的执行方法,助推民营企业化解债务危机,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盘活资产。

意见强调,要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需求。积极开展“法官进民企”走访活动,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及时为民营企业提示风险、解决法律难题。建立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建立定期发布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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