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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部分地块不再按照耕地调查

原标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部分地块不再按照耕地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部分地块不再按照耕地调查

本报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杜鑫)记者今天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调查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通知》要求,调整耕地调查和标注的要求。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原规定调查为耕地,并标注为“临时种植园木”“临时种植林木”“临时坑塘”“观赏园艺”“速生林木”和“绿化草地”的地块,不再按耕地调查,按实地现状调查地类。

《通知》还补充细化了耕地种植属性标注。将《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规定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调整为“种植粮食作物”“种植非粮作物”“粮与非粮轮作”“休耕”“林粮间作”和“未耕种”。

临时用地调查方面,《通知》要求,将《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关于临时用地的调查要求调整为:按实际使用范围调查为建设用地,不再按原地类调查,并将实际占地范围以及批准文号以单独图层的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按《关于明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要求的通知》要求,同步提交批准文件扫描件。

据悉,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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