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沅江市委原书记忏悔:从拒收腊肉到收受高档香烟八百条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是一个地方或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的第一责任人,其作风、素质、能力和形象如何,直接决定班子的面貌,影响干部队伍的状况,关系事业发展的全局。下面,通过对沅江市委原书记邓宗祥的忏悔书进行整理剖析,看看他是如何从“一把手”沦为“阶下囚”,希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吸取惨痛教训,筑牢拒腐防线。
忏悔人 邓宗祥
主要职务
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曾任沅江市市委书记、市长。
主要案情
邓宗祥在沅江市工作9年,担任市委书记5年,作为沅江市党政主要领导,理想信念坍塌,主体责任缺失,不仅个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还带坏党风政风,破坏了沅江政治生态。2018年8月,邓宗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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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1]
主体责任缺失
“(我)没有很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就是不见实际行动、实际效果。以致发生了如原市长肖胜利等四名班子成员的腐败案件。”
“在任书记期间对开展班子成员上下级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活动、讲党课等一系列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坚持,抓出实效,走过场的多,真心重视的少,事前准备不充分,事中不痛不痒,事后不了了之。”
警 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沅江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肖胜利;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肖亮;原副市长刘兰平、黄清云先后被查处,加上原市委书记邓宗祥,一个县级市的党政班子有5人被查,令人触目惊心!邓宗祥作为“班长”,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9年1月31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邓宗祥作为沅江市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缺失,没有把班子抓好、把队伍带好,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不想较真碰硬,不敢与歪风邪气做坚决斗争,搞散了人心,破坏了政治生态。“我失职害了自己,害了沅江,也害了沅江的干部。”邓宗祥在囹圄之中的忏悔不可谓不深刻。
忏悔录 [2]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下塞湖)矮围的拆除过程中,政治站位不高,对中央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树得不牢,对省政府拆除洞庭湖矮围的战略意图理解不深。重部署、轻落实,效果不好。开了会、发了文、作了方案,就是没落实到位,没有实际效果。存在畏难情绪,主动作为不够。拆除工作涉及多方面,怕惹麻纱,把工作甩给政府及相关部门,自己没有深入一线,主动作为不够,总揽全局、撑腰壮胆不力。”
警 示:
邓宗祥调到沅江工作后,也曾想大干一场,尽心尽力为沅江人民造福。但时间一长,思想起了很大变化,总想着凭自己的资历、年龄、工作业绩,只要不出什么大的乱子,提拔重用的可能性很大,这种“为稳而稳、等待观望”的心态压倒了他的“进取之心”,下塞湖矮围建设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发生在他的任期内,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整治,但他没有真管真治,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全拆除非法矮围。
作为党委一把手,邓宗祥政绩观发生偏差,不带头讲政治,不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最终带来的是洞庭湖湿地生态严重破坏和自己镣铐加身。目前,因下塞湖案沅江已有47名干部被查处,如果当时邓宗祥提高政治站位,纵览全局,为政府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下定决心坚决拆除,不至于出现今天这个局面,这对邓宗祥本人和沅江各级党政干部都是一个十分惨痛的教训。
忏悔录 [3]
从一包烟、一瓶酒开始
“由于放松学习,思想认识糊涂,导致自己的廉洁自律的要求低、标准低。认为过年过节、家里办事,别人送个红包礼金、烟酒、土特产品是社会习俗,联络感情、润滑人际交往,是小节,不是大问题,不至于违法犯罪……以致使自己收别人的红包、烟酒、土特产习以为常,最后滑向犯罪的深渊。”
“作为主政一方的市长、市委书记,我的一言一行对当地的影响大,甚至是别人眼里的标杆,而我这根标杆形象不好,是一个贪官形象,使沅江干部上行下效,官带民、民学官,带坏了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
警 示: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在廉洁自律方面,邓宗祥也曾 “拒收腊肉”“拒接烟酒”,但随着职务地位的升迁,作风松动、理想信念动摇,错误认为收点烟酒、收点小钱不是违纪违法,据调查,其收受高档香烟累计800多条。邓宗祥这根歪斜的“标杆”带坏了党风政风和民风,沅江办事送高档香烟之陋习一度盛行。
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郡县治,天下安,邓宗祥案警示意义深刻。
来源:微信公号“三湘风纪”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