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驾奔驰、保时捷尾随酒驾者 4人组团碰瓷17起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4名团伙成员专门尾随喝酒后开车的司机,并驾驶豪车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几个月内碰瓷17起。今日(3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顺义法院获悉,目前,郑某、金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至一年半不等刑罚及罚金,此为终审判决并已生效。
据介绍,4名被告人年均30岁左右,涉事车辆为奔驰S550、红色保时捷、白色路虎等。
被告人金某交代,其中一起事故为2017年11月的一天晚上。郑某组织4人在一个饭馆见面,安排杨某、刘某盯梢,金某在奔驰车上等候。待刘某发现“目标”,并将车辆颜色、人员特征发来后,金某就驾车在环岛路口撞向对方,等司机下车便称要报警,逼对方“私了”。成功后,金某能拿到20%的提成,其他人拿到的则相对少一些。
郑某说,奔驰S550是他的车,保时捷也是自己买来专门碰瓷。
据公诉机关指控,早在2017年6月,上述4人便专门找司机碰瓷,到2018年初,在此期间碰瓷17起,分别以“私了”形式向“酒驾”司机敲诈7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赔偿金”。
经审理,法院认定4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其中,认定金某数额特别巨大,郑某、刘某数额巨大,杨某数额较大。遂作出上述判决,该案终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记者刘洋
编辑潘佳锟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