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服务窗口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连续3年稳步提升
3月2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在为期三年的评选活动中,省公安厅根据“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按照“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占15%、“人民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占5%的比例,通过群众满意度回访、市(州)公安局党委评议、上级业务部门评价,对全省公安机关1016个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进行了综合评选,三年共评选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439个、“人民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148个,其中12个窗口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
2016年、2017年被评为“人民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的96个单位100%实现了摘帽销号。同时通过动态调整,17个人民群众满意窗口被降为人民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23个人民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单位经过整改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经省公安厅委托第三方民意调查评估数据显示,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2016年为90%,2017年为95%,2018年上升为98.09%,各族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和获得感。
同时,通过评选活动,窗口单位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了评选活动的目标。“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和“人民不满意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已成为青海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的一张名片。(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