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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40项

原标题: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40项

本报讯 (记者 颜若雯)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一次立法工作推进会召开。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共计40项,包括结转项目、初次审议项目、预备项目、审查批准项目。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案15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单行条例42项,较好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和生态环保、军民融合法规专项清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有198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有14件。

今年立法计划共涉及立法项目40件,包括立法项目结转审议3件、初次审议11件、预备项目23件、审查批准3件。其中,初次审议的11件项目中,4件制定项目分别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实验区规划管理的决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立法和宣传“两手抓、同推进”,把立法宣传贯穿于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审议、表决和实施的各个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对地方立法关注度不高、开门立法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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