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平区启动机构改革,将设45个党政机构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璐) 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昌平区机构改革日前启动,将设党政机构45个,其中党委机构12个,政府机构33个。
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北京市昌平区机构改革方案》。3月15日下午,昌平区组织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对区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昌平区机构改革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机构改革后,昌平区共设置党政机构45个。党委机构12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1个。区政府机构33个,均为工作部门。
据了解,改革将深化区委机构改革,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同时,区政府将重新组建和优化一批机构,其中,新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等12个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优化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商务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等6个政府工作部门职责。
此外,区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街镇等各项改革将按照市级部署统一推进。
新京报记者沙璐 编辑 白爽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