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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弑母:用“亲职教育”预防家庭悲剧

原标题:13岁少年弑母:用“亲职教育”预防家庭悲剧

▲图/视觉中国

又发生少年弑母案。这次是在江苏盐城建湖县。

据报道,3月19日中午12时许,建湖县警方发布通报称,18日上午8时许,当地37岁女子杨某被发现死于家中,13岁的杨某之子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3月16日晚,邵某因不服杨某管教,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致杨某身亡。受访的邻居称,邵某读初中,成绩一般,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他经常因为钱的事情与母亲争吵。据说导致悲剧的争执事由是,他母亲觉得他一天到晚和宠物玩,于是一气之下当着他的面把宠物狗摔死。

为什么说“又”,是因为近年来类似悲剧多次发生,2018年12月湖南沅江12岁少年杀母案后,衡阳又发生13岁少年锤杀双亲后逃逸的案件,让人为之唏嘘。

从法律角度来看,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因其年幼不会被追究刑责。盐城这名弑母的13岁少年,依法也难被追究刑责。但无论是处于哪种文化下,弑母都是不可宽宥的忤逆之举。邵某即使不会被追究刑责,因为少年时的弑母,接下来的生涯恐怕也将活在自己制造的阴霾中。

近年来,多起未成年人极端犯罪案件,已经引起了多轮如何对少年提供有效的惩戒、处置的讨论,而在此之外,社会探讨或许也该伸向对“预防”层面的思考。透过近来的这几起杀亲案,就可看出,个中悲剧都跟家庭教育存在问题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母亲家教过严”或父母罕有管教之方等,已然成了共性特征。

值得一说的是,这里指出问题,不是为了指责作为受害者的那些父母——逝者已矣,当被尊重,何况是受害者。只是希望世人能从中汲取教训,避免后人重蹈覆辙。

▲专家谈“少年弑母”:降低入刑年龄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针对这起人伦惨剧,我们理应对邵某的母亲报以最大的同情,邵某虽是未成年人,做出如此恶性杀人事件并不值得同情。

对于弑母的具体原因,警方通报中提及不多,但从邻居等多方说法看,有些场景依稀可以想见。而结合发展心理学和家庭教育学的相关理论,邵某的家庭教育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值得剖析。

邵某成绩一般,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兼处于青春期,自尊心相当敏感。而“母亲的教育方式或许有些强势”、“在管教上有问题”,二人经常“因为钱的事情”发生争吵,可见二人相处并未实现恰到好处的“相容”。而其母亲摔死宠物狗,也印证了这点。

对父母来说,孩子进入青春期,宜尽量尊重和维护孩子的自尊心,特别是孩子在学校和家庭中受挫的情况下,而不宜“强刺激”。对青春期自尊心敏感的邵某来说,他与他宠爱的狗之间,往往寄托了他在学校和家庭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慰藉,他也很容易把对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宠物狗身上。而杨某作为母亲,“觉得他一天到晚都在玩(和宠物),就一气之下当他的面把宠物狗摔死了”,确实易给儿子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会让邵某感觉到自尊被彻底否定,对于母子亲情造成不可弥合的嫌隙。

毋庸置疑,亲子矛盾能最终发展到弑母,中间可能有多重复杂的因素。但从近年来的多起弑亲事件来看,如何通过改善父母管教方式“润滑”亲子关系,显然是个现实议题。

在我看来,要避免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提高父母亲子教育的水平,需要更加重视亲职教育。亲职教育在西方国家比较流行,其含义为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

在欧美,亲职教育已经有超过80年的历史,已经成为现代教育学下面的一个重要分支。在中国社会,向来都缺乏亲职教育的共识,既缺乏政策性的支持,也鲜有机构传播践行。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些父母缺乏科学管教孩子的方法,往往含辛茹苦、呕心沥血,却始终不得要领的原因之一。

在网络上,经常可以见到“做父母的也该考个家长证了,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言论,虽是戏言,也可以看出亲职教育存在的必要性。事实上,在去年的“两会”上,也有委员提出“开展亲职教育让家长成为合格父母”的建议。

事实上,包括上海在内的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亲职教育的重要性。自2017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联手妇联创建亲职教育制度,对失职家长开展亲职教育823人次。还有些地方则推动亲职教育进社区。类似尝试多多益善。

这对社会也是提醒:在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之外,社会也应当鼓励更多的父母接受必要的亲职教育,创造条件和提供资源让他们学习和了解胜任父母角色起码的应知应会。

□唐映红(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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